很多设计同行抱怨设计费20年未涨,其实设计费未涨那是幸福的,再下降50%那才是现实。
节前,某政府下发一文件《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XXX市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X府办函〔2019〕14号),文中明确规定: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与工程相关的服务,参照原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0%作为招标控制价。
参照的原国家收费标准是什么呢?一般来说就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当时的建设部2002年联合发行的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》。
看到xxx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这个文件,大家是啥心情?欢迎留言讨论(注意文明用语哦)。